各单位:
为规范我校电子发票报销,避免一张发票多次报销,我校财务预约报销系统新开通了发票查验认证功能,经系统查验后的发票,方可报销;具体操作详见“增值税发票查验操作步骤”。另外,打印的纸质发票,票面上无需再填写“系首次报销,重复报销后果自担。某某某”字样,报销时也无需附发票查验结果;
该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,感谢大家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财务处
2022年 11月22日
Copyright@新乡学院财务处 电话:3682237 邮箱:xxxycw@126.com All Rights Reserved