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《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预发〔2019〕10号精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》(新办文〔2020〕10号)和《新乡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院政字〔2021〕115号)文件要求,报请学校研究同意,决定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实施绩效评价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绩效评价范围
评价范围为《新乡学院2021年财务预算》(院财字〔2021〕1号)中的专项经费。详见附件5。
二、填报资料
请各部门按照《新乡学院预算绩效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要求,填报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》(附件1)、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》(附件2)、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结报告》(附件3)、《部门(单位)项目支出自评汇总表》(附件4)。其中:附件1、附件2按项目分开填报,附件3、附件4按部门汇总填报。
三、填报注意事项
1.产出指标不得少于5条,其中数量指标、质量指标为必填项;
2.效益指标不得少于3条;
3.满意度指标不得少于1条。
四、报送时间及报送方式
请各部门于2021年12月30日下午下班前,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管理科,电子版发送至xxxycwcjhk@126.com邮箱,以免影响下年度经费预算。
联系人:武丽 李润泽 电话:0373-3683888
财务处
2021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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