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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制度

新乡学院2025年预算编制实施方案

发布日期:2025年01月16日 10:42 点击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印发<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过“紧日子”的若干措施>的通知》和《新乡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预算编制原则

预算编制坚持“量入为出、收支平衡”的原则,不编制赤字预算。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方针,支出预算统筹兼顾,厉行节约,注重绩效。优先保人员、保运行,集中财力,保障重点,压缩一般性支出。强化学校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,集中财力办大事,强化资源统筹和合理分配。

二、预算编制内容

(一)收入预算编制

预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、事业收入、专项资金收入、其他收入等。

1.财政拨款收入、事业收入由财务处测算,各部门无需申报。

2.继续教育学费收入、中小学教师研修院培训收入、门面房租金、短期培训费、普通话考试、示范校等收入,由各相关单位填报《2025年收入预算统计表》。

收入单位应做到依据充分,金额预测合理,填报真实全面,不得漏报、瞒报。

(二)支出预算编制

预算支出包括事业支出、科研事业支出、其他支出等。根据支出性质,将支出分为人员经费支出、部门业务费支出、专项经费支出、其他经费支出等四大类。

1.人员经费编制

人员经费支出包括:全校教职工工资(含离退休人员)、绩效、住房公积金和社保等支出,学生奖助学金及工会经费和福利费支出等。

本项预算由人事处、学生处、离退处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、标准和人数等计算编列,要求全面、准确编列、依据充分。

2.部门业务费编制

部门业务费包括教学部门业务费、党政部门业务费和基层党组织经费,主要用于部门运行的各类业务支出,其中基层党组织经费由组织部统筹下达。该项经费根据学校资金的状况,综合单位人员变化、学生缴费等因素统筹确定,部门无需申报。另外,根据新乡市政府关于压缩一般性支出原则要求,学校根据财务状况统一调整压缩。部门业务费预算文本编制需遵循:

(1)办公费不超过总额的15%;

(2)劳务费,不超过总额的5%;

(3)福利费不超过总额的3%;

(4)“三公经费”不超过总额的2%;

(5)差旅费原则上不超过总额的30%。

(6)合理控制材料费、维修维护费。

部门业务费年末余额结转下年使用。

3.专项经费编制

(1)专项经费采用零基预算和项目申报制,原则上不新增项目。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申报项目,学校汇总并组织评审。各单位需填报《2025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》《2025年专项经费汇总表》《2025年预算项目申报表》。对于用途不明确、必要性不强、绩效目标不清晰、资金预测不合理、测算依据不充分的项目,不予安排。确需新增项目,要提前做好项目谋划、论证、立项、事前绩效评估等准备工作,资金未落实的项目,原则上不得招标采购。

(2)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渠道取得的专项经费,按照相关规定和学校财务制度执行。

(3)上年财政结转项目无需申报,财政资金需在2025年6月底前支付完毕,否则,财政收回,项目余额同步清零。

4.中外合作办学经费编制

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的学费收入及支出严格按照《新乡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办法》执行,由财务处负责对学费收入进行核算分配,列入专项。

三、预算编制流程

(一)财务处根据市本级批复预算,测算本年预算财力,编报预算收入测算表;

(二)财务处按照各部门报送的项目支出需求,按照“二上二下”的工作流程,与各部门沟通后,结合学校财力,统筹编制预算,形成学校预算草案;

(三)财务处将预算草案提交校长办公会、党委会研究,并根据会议结果修改预算草案,编制确定《新乡学院2025年预算》,提交教代会审议;

(四)财务处根据教代会审议结果,修改《新乡学院2025年预算》,并下达至各部门。

四、预算编制要求

(一)提高站位,统筹安排。

1.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坚持稳中求进,着力推动事业高质量发展,推进学校预算管理改革,加大资金统筹力度,优化支出结构。

2.各单位应从严控制预算规模,强化对支出事项的细化审核申报。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,并主持编制,客观、合理测算支出金额,严控非急需、非刚性、非重点支出,不该开支、不必开支的一律不开支,做到不漏报、不虚报。

(二)开源节流,厉行节约。

1.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增收节支潜力,收入预算既要挖掘潜力、积极创收,又要科学测算、稳妥编制,全校上下树立习惯过“紧日子”的思想,努力节约日常经费开支,降低运行成本。

2.按照新乡市政府文件要求,各单位编外人员经费单独编列,预算金额不得超过上年预算的90%。

3.会议费、培训费预算实行报备审批制,各单位将全年会议(培训会)计划汇总填报《2025年会议、培训预算表》报财务处,由学校统一研究,收费的培训或会议原则上不参加(教科研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)。

4.对于已招标待支付项目,各单位要合理测算2025年支付金额,填报《已招标项目2025-2027年资金支付预算表》。

(三)规范执行,强化绩效。

1.预算一经下达,原则上不作调整。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,按照《新乡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,财务处分别在9月、11月集中办理预算调整手续(特急需项目除外)。

2.学校对各项预算实施绩效评价,并将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额度挂钩,切实做到“花钱必问效、无效必问责”。

3.纳入财政预算的专项经费(科研经费除外)还需做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。按照财政要求,科研项目不再上报绩效材料,科研处负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,资料留存备查。

4.二次分配经费应及时下达。主管部门原则上需在预算下达的15个工作日内将经费二次分配下达到位,原则上不得截留。确因特殊原因需留存的,留存比例不得超过总额的10%,且需提前书面提交留存原因,报财务处备案。

五、预算编制时间

1.16

布置传达2025年预算编制实施方案。

1.16—2.21

各单位填报《2025年收入预算统计表》、《2025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》、《2025年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》、《会议、培训预算表》、《已招标项目2025-2027年资金支付预算表》,报财务处。

2.21—2.28

财务处根据报送材料,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和资金状况,编制《新乡学院2025年预算(草案)》,报请学校研究。

2.28—3.14

财务处根据校领导研究意见,修改预算草案,编制确定《新乡学院2025年预算》,经教代会审议后下达。

注:1.各单位报送资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(邮箱:xxxycwcjhk@126.com,电话:3683888),其中纸质版需领导签字,并加盖部门公章。

2.相关表格请到财务处网站“下载中心”下载。

附表:

1.《2025年收入预算统计表》

2.《2025年专项经费预算明细表》

3.《2025年专项经费预算汇总表》

4.《2025年会议、培训预算表》

5.《2025年预算项目申报表》

6.《已招标项目2025-2027年资金支付预算表》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财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5年1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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